招标信息

Tender information

柳州市城中村改造建筑物拆除及建筑垃圾再生利用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18 12:53:00 | 浏览次数:

柳州市城中村改造建筑物拆除及建筑垃圾再生利用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

GXSYH2025-002

项目名称

柳州市城中村改造建筑物拆除及建筑垃圾再生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

柳州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类别

市政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5年03月17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柳州市桂中大道南端九洲国际15楼开标室)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山东一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辉业建设有限公司

广西鑫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服务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因动迁工作原因未完成的项目顺延)。

本合同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因动迁工作原因未完成的项目顺延)。

本合同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因动迁工作原因未完成的项目顺延)。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财务要求

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的公司,营业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20212022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0212022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0212022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业绩要求

加分业绩:合同金额 1000 万元以上(含 1000 万元)或合同拆除面积达100万平方米的拆除工程。

1. 沙桐化学煤焦油装置拆除工程

2. 高炉一座、烧结一座及附属设施

3. 乌海德晟煤焦化有限公司所有生产装置与建构筑物“拆售一体”项目实施合同

4. 安徽华申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资产处置项目

5. 应城宜化化工有限公司35万吨合成氨等生产线及其附属配套设施拆除

6. 南宁市西乡塘区城中村改造建筑物拆除及建筑垃圾现场再生利用项目

诚信要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

王洪磊(证号:1372023202400240;身份证号:37098****173712)

卢忠卫(证号:1452006200801467;身份证号:450105****2150076)

黄兆伍(证号:1452007200700030;身份证号:45252****2051019

技术负责人

王道辰

韦军

魏星

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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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标情况

评审废标情况

被废标的投标人名称

废标原因及依据

 

 

详细评分汇总情况

详见附件

四、异议

异议时限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公示开始时间

2025318

公示截止时间

2025320

异议方式

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递交异议材料:

通过现场递交形式的投标人应于异议有效期内容将异议函纸质版原件递交至柳州市桂中大道南端九洲国际15楼1505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异议材料将 予以拒收。联系方式:详见招标公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信息。

四、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

广西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室

投诉受理电话

0772-2881259

投诉时限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已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投诉方式

城区及市辖五县备案的项目,投诉人可直接将纸质投诉材料送至本项目的招投标监督部门。

五、招标人确认

招标人意见

 

 

                 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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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1-2846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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