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Tender information

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岑溪市25号政府储备用地道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15 20:09:59 | 浏览次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岑溪市25号政府储备用地道路建设项目工程已由岑溪市发展和改革局岑溪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岑溪市25号政府储备用地道路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岑发改投资[2020]3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岑溪市宏祥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岑溪市2015年新农村土地收储整治项目贷款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岑溪市岑城镇甘冲社区。

建设规模:规划建设用地8556.3平方米,计划建设一条长478.35米,红线宽18米的市政道路,主要建设道路、给排水、照明、绿化等工程。

合同估算价:约 748.60 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300 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08月至 20214

2.2招标范围: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批复的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勘察、设计、市政道路工程、安装工程等)。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 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 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 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市政工程专业的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市政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2 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2.3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4 项目经理:具有市政专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初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3.6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截标时间前,潜在投标人可以登陆广西梧州岑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enxi.gov.cn 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8月10日9 00 ,地点为岑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地址:岑溪市义洲大道288号)具体开标厅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提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件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系统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合同总价的 10%。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发包人支付承包人(联合体牵头人)合同总价的10%的预付款,承包人必须提供同等的预付款银行保函给发包人。

进度款支付方式:勘察、设计费支付方式、支付条款和支付时间:勘察、设计文件全部完成并通过审查备案后,一次性支付勘察、设计费用的 9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再支付余下勘察、设计费用的 10%

施工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建安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报监报建不完善的一律不支付工程进度款),合同内进度款按月支付,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 85%,支付金额以发包人、监理人核定为准。工程竣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工程款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0%;结算经财政评审部门结算及政府审批同时工程竣工备案结束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不计息),在工程质量保修内,如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致使发包人受损的,发包人无须还工程质量保修金并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返还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广西梧州岑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enxi.gov.cn 、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syhzx.com)站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岑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74-8229869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岑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774-8222601

11. 联系方式

人: 岑溪市宏祥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岑溪市岑城镇工农路15号一楼铺面 地 址:岑溪市义州二街47号

人:李工 人:

电 话:18207835530 电 话:0774-8516211

电子邮箱: cxhxtz@163.com 电子邮箱: 191419048@qq.com


2020 7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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